谨防利用充值卡进行诈骗的预警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2 9:39:18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网上交易规模日渐增大,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和虚拟性也使得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利用充值卡进行诈骗的案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赚取利润的心理在网络上发布以超低折扣诚招销售充值卡代理商的广告进行诈骗,诱使他人上当,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此类作案手段是新近出现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应引起各级公安经侦部门高度重视。
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均以采用假冒身份开设银行账户,虚构公司办公地点等手段,使被害人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身份难以确认。
2.作案过程犯罪嫌疑人均没有正面现身与被害人接触,只是通过互联网广告以及电话和邮件的方式联系。
3.先以优惠条件迷惑被害人,待被害人支付了购卡费用以后,又以办理各种手续等手段,向被害人催交款项,使被害人身不由己被套在骗局之中。
4.异地作案,连续变换地址。此类诈骗与其他网络虚假信息诈骗相似,网站上所留地址均是假地址,所有联系均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不与被害人见面。此类诈骗网站运行时间短,一般运行1至2个月便会自行关闭或被封堵,但诈骗团伙会变换网址和名称后继续行骗。
5.个别网站帮助推广“助纣为虐”。调查发现,一些搜索引擎供应商和网站,为了盈利,不顾道德准则,将这些欺诈性的网站放在其搜索结果之中,成为了诈骗犯罪的帮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和网络游戏玩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经过正规途径购买充值卡,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