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防范八注意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3/21 10:15:43
金融防范八注意
警方提示:金融防范八注意
1、领卡时,当场检查密码信封,如信封被打开过则立即调换;
2、修改密码,不可用电话号码、生日等易于破译的号码作密码;
3、密码和卡号不要轻易示人;
4、ATM机的回单不可随意丢掉;
5、身份证与信用卡分开存放,卡不能与磁性物体放在一起,以防消磁;
6、操作ATM机时注意是否有摄像头等多余“装置”;
7、不要轻信“紧急通知”和“公告”;
8、在公共场所消费要仔细验收卡,以防掉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