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紧急情况下的自救——火灾
发布:杏花分局    时间:2013/3/29 10:40:23
 

  发现火情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哪里有什么东西着火、着火处的详细地址、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报警后派人到门口或路口等候消防车。

  火灾刚发生时,趁火势很小,应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报警;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互相拥挤;撤离时,朝明亮或外面空旷的地方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

  如果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封堵,没有救生设备时,可利用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或用绳索、床单等自制简单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阳台或窗台沿线缓慢滑下。切勿乘电梯逃生。

  当衣物着火时,最好脱下或就地卧倒在地,用手覆盖脸部并翻滚压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将火熄灭。

  如果烟雾弥漫,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呼吸,降低姿势,沿墙壁边爬行逃生。

  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湿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着火。

  火场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背后的门;逃出现场后切勿重返屋内取贵重物品。

  在楼下无救生气垫等情况下,切勿轻易跳楼逃生。

  不可在床底、衣橱、阁楼等处躲避火焰或烟雾;被困室内时,应到易于获救的地点呼救,如靠近马路的窗口附近,或与入口较近的房间。

  邻室起火,切勿贸然开门,应逃到阳台,大声求援或用上述方法脱险;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先叫醒熟睡的人,尽量大声喊叫,提醒其他人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