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车祸的急救
发布:杏花分局    时间:2013/3/29 10:28:25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用人工呼吸施行心肺复苏。
  (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窒息。
  (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扎上止血带者应注意记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伤口,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不要给伤者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6)当有木桩等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宜截断刺体处部分(近体表的保留一段)。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导致大出血而来不及抢救。
  (7)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应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8)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