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特点 以作废的外国币种或冥币充作外币,借口 “兑换外币”进行诈骗。
侵害目标 穿着体面的人士和店主
作案地点 银行门外,酒店宾馆
作案手段一 银行门外唱“双簧”
猎取目标后,团伙成员之一(多为女性)谎称亲人“遭遇车祸”或“家中受灾”,急需兑换一笔人民币现金,骗取被害人同情。当被害人犹豫不决时,团伙另一成员便适时以伪装的银行工作人员(有时亦为路人)身份出现,声称此币很值钱,国家牌价与黑市兑换价差异悬殊等等,以诱骗被害人上钩。同伙第三人此时便大声起哄,极力表示愿意全数“吃下”等等。见被害人似有心动之意,持币人便装出一副“好心肠”模样,假惺惺地说“我跟这位大叔(大妈)先说好了的!我要跟他(她)换。”被害人见此状,多深信不疑。成千乃至上万的巨款,便这样落入了贼人囊中。
作案手段二 上门“采购”藏祸心
骗子们多摆出一付“大老板”作派。作案时,骗子甲先选好一处个体经商业主(如体育用品店、古玩店、精品店、时装店等),以采买货物为名,诡称欲从店家采购数量较大的一批货物,引诱店家上钩。当日或数日后,骗子甲便以签合同为由,将被害人引入其入住的宾馆商谈合作事宜。此时,同伙骗子乙适时敲门而入,故作与甲厮熟状,声称手中有一笔外币要出手。两人就此“讨价还价”,最终以低于国家牌价的可观汇率“成交”。一番表演之后,见被害人似有心动之态。骗子甲便对被害人说:“兄弟,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不如你先借我,到时我连同货款一并还你。当然,我决不会亏待你,借你的钱到时我还会再加若干利息。”被害人见有如此好处,自然不胜欢喜,随后便带上骗子们上银行取款。
警方提示:此类骗术之所以容易让人上当受骗,一为“哭穷”,博取同情;二为大面值“外币”,诱发贪欲。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对持有大面值的所谓“灾民”、“老板”切不可轻易相信,见有可疑情况,不妨及时报警。此外,警方提醒市民,黑市兑换外币属违法行为,且毫无安全保障,兑换外币应前往正规的银行网点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