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特点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凸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但也让人产生了“人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的误区。据分析,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就抓住了驾车者的这一心理,频频上演出出“苦肉计”,以此手段诈骗钱财……
作案手段一 ,“拍车厢” :一人敲击车厢,然后倒地。当司机下车查看时,“目击者”及时出现,指责司机的不是,证明汽车撞倒了路人。
作案手段二,“碰碰车”:就是自己驾车故意碰撞别人的车,利用对交通规则及车祸处理程序的熟悉诈骗钱财。
警方提示: “撞车党”为的是让司机“哑巴吃黄连”,迅速认赔,勒索金额一般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以便以司机当场赔付。对此,司机朋友应保持必要警惕,注意察言观色,识破骗局。对“撞车党”行径认为可疑的,应及时向110报警,以此震慑“撞车党”,避开纠缠,免除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