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关于校园安全的几点提示
发布:杏花分局    时间:2013/3/31 15:19:21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学生能否健康的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作好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为广大师生提示几点校园安全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各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班长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参加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趁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廊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寝室里晚上睡觉前要关好门窗,并检查门窗插销是否牢固。夜晚有人来访,不要轻易开门接待。对陌生人绝对不能开门。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不得在床上打闹。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有人行道的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五、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法规校纪,无愧于学子的称号。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关爱生命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