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7/9/18 8:57:09

当前,孝义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管理,加强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整齐,人行道畅通有序,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城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实现“车辆停放有序规范、车辆行驶遵章守纪、文明意识大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监督管理严密到位”的目标。

整治范围:东起永安路(包括府前街东延、振兴街东延);西至永盛路;南至时代大道;北至崇文街范围内的城区街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

重点整治府前街、新义街、建设街、振兴街、大众路、迎宾路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整治内容:三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主干街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机动车未按规定区域、位置和划定的车位停放,随意停放、逆向停放,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出租货车乱停乱放、公交车随意停车、单位大中型接送客车未按指定位置停车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

2.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含摩托车抢占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伪造、变造或挪用号牌及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时段行驶,运输时抛洒运物的;

3.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抢占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的。

二、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在未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的;

 2.在已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地面停车场,未按规定停车入位、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车辆,越线、跨线停放机动车辆的;

 3.未按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的;

 4.在指定位置和区域内,未按规定方向停放,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的。

三、沿街单位、门店在门前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未严格落实门前“六包”的。

整治中,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处重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强制拖移。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伪造、变造或挪用号牌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屡教不改的,予以15日行政拘留;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时段行驶,运输时遗撒运物的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