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夏季夜市烧烤消费警示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5/31 19:20:58
      时至盛夏,消费者就餐时更多地选择夜市烧烤,但夜市烧烤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经常食用这种食品,容易对健康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对此,岚县公安局向广大消费者作如下警示:

  一、少吃烧烤食品。烧烤食品不是一种“健康”的食品。首先,烧烤食品在烤制中炭燃烧产生的苯并芘等致癌物质可污染食品,食后会对健康有害;其次,用来烤制的肉品在烤制前都要经过腌制,烧烤过程中亚硝酸盐就会与肉中蛋白质分解所产生的胺类发生作用,产生具有致癌性的亚硝胺。再者,穿制用的竹棍或铁条反复使用,容易感染病毒和细菌。同时,烧烤场所呛人烧焦烟气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在这样的环境中就餐可增加患病概率。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少吃烧烤食品。

  二、不吃烧烤摊点食品。据调查,至目前,我县街头夜市烧烤摊点均未办理相关证照,烤肉制作场所条件简陋,缺乏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肉品来源不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难以保证。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到街头烧烤摊点消费烧烤食品;如果一定要消费烧烤食品,务必到有固定门店且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场所进行消费。

    三、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