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创造和谐社会 化解夫妻矛盾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7/4 10:32:48
          汾阳市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本着创造和谐社会、和睦家庭的原则,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家庭不和睦,殴打他人案件。

73中午,王某在家里喝完酒,下午6时与妻子田某发生口角,在争执中王某动手用拳头打了妻子,以致妻子嘴角、头部、鼻梁受伤。在派出所民警苦口婆心,极力劝导下,分清利害关系后,王某认识到自己打人的错误行为,主动向妻子赔礼道歉。王某的真诚最终得到了妻子的谅解,双方均要求调解处理。但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应给予处罚。但鉴于当事人系夫妻关系,本着创造和谐社会、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此案予以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