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交通安全牢记十条规则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3/9/3 8:55:58
 

1.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

  2.不要穿越或者倚坐人行道护栏、车行道护栏和铁路道口护栏。

  3.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特别注意不能攀爬汽车厢,尤其不能攀爬正在行驶中的车辆的车厢。

  4.结伴骑行时,不要勾肩搭背,互相追逐,曲折竞行,掉头猛拐。

  5.骑车时不要在公路上攀扶行驶中的机动车。

  6.在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隔离的道路上骑行,不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7.坐公交车时,要等车辆停稳后,再依次上车。

  8.对已满载的车辆不要强挤上车,同学们千万不要乘坐超载车。

  9.上车时要扶老携幼,互相礼让,不要只顾自己而争抢座位。

  10.乘坐小型客车的,在打开车门前要观察有否自行车和摩托车驶近,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