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岚县公安局普明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原则,出台八条便民利民措施,并在辖区企业和村庄张贴发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接待群众警容规范、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业务娴熟;二是对前来派出所办事群众,一次办结,需补充手续的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不让群众跑第三次。特殊情况加班加点,特事特办;三是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办事职责、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五是开通群众绿色通道,每天由一名所领导坐岗,受理群众求助申诉和控告,并在第一时间及时解决问题。每周一为所长接待日;六是公布派出所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对辖区单位和有困难的群众提出申请的,主动上门服务;七是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在每周二下午在警务室接待群众,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八是暂住证办理实行登门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办证可以不出务工施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