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电视购物需谨慎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3/10/29 11:32:57
 

有两个消费者在低价面前挡不住诱惑,结果双双中招。一人在电视购物上买手机,付了货款后找不到商家维权,另一人选择货到付款,终于追回货款,这两个案例,都发生在8月份。

电视购物买到“废品”,维权难

“形似Iphone,能全球定位,手机电视免费看,价格只要199元,若有不实全额退款……”临海的李先生在电视上看到了这则广告后,心动不已,立刻拨打电话订货,加上快递费用,共花了258元。

手机拿到手后,他就发现宣传上说的接收电视信号、全球定位等全是忽悠人的。手机所谓的特殊功能只有基本的通话功能,而且声音嘈杂,电量消耗快,还不如价格便宜的普通手机。让李先生更生气的是,商家没有提供保修卡和正规发票。

李先生想退货,但拨打客服电话,里面只有单调的机械声音。

选择货到付款,追回损失

临海的小管最近很想要一部iphone5,一天他进入某网站,看到上面介绍iphone5行货只要2300元,这个价格是市价的一半还不到。于是他兴奋地在该网上下单,出于谨慎,他选择了货到付款。

新手机到货后,他摆弄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通过查找型号代码,小管发现这部手机竟然是假的,便立刻向消保委举报。

幸运的是,当消保委工作人员赶到快递公司时,货款还未打出。经过一番调解,对方终于同意将钱如数退还。

事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说,幸亏小管选择了货到付款,发现得早并及时举报,要不然想追回货款就没这么简单了。

提醒

近年来,虚拟购物遭蒙骗的案例屡见不鲜,尤其是购买手机这类的电子产品,上述两个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等虚拟购物渠道买手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因为虚拟购物不仅容易被骗,而且事后维权的难度很大。现在很多智能手机价格不菲,因此网店上“超低价”、“超值”等广告字样很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诱惑。消费者面对低价销售时不可一时冲动,可以先通过网络或实体店等方式了解该手机的市场信息,再来判断这样的低价是否合理。同时,还要尽量选择付款制度完善、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理性购物来保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