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9时,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召开了由全县旅馆业、歌舞娱乐场所等110家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近200人参加的特种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柳林县公安局治安二中队中队长主持会议,治安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2013年柳林县旅馆业落实实名制登记上传情况做了通报。接着柳林县公安局治安中队对旅馆业、娱乐场所的办证、备案、监控、技防治安管理系统及冬季防火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详实的整改意见。并与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治安管理责任书。最后,由柳林县公安局治安中队民警就旅馆业、歌舞娱乐场所的前台登记、访客登记、楼层巡查、消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培训。
培训会上,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提到临近年关,要全力保障今冬明春的全县特种行业安全无事故。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治安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技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确保内部安全防范设施完好,消防应急通道畅通,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保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进公复场所,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灵通信息报告。如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和隐瞒包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柳林县公安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