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吸毒后连车怎么翻的都不知道 警方提醒毒驾猛于虎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4/8/7 10:36:14
 

酒驾的危害,可以说人人知晓。自从“酒驾入刑”以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觉意识已深入市民脑海。而现在,在社会上又出现了比酒驾更危险的毒驾,它虽然不像酒驾那样具有普遍性,但由于它所发生的事故危害性更高,就不能不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曾经有过试验,酒驾司机反应比正常时慢12%,而毒驾司机的反应慢21%,而且,毒驾司机还会更加兴奋,容易产生幻觉,对速度、距离判断失误,导致汽车失控。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领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才沾染毒品的,一旦发现有以下行为将注销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警方提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良好的身体协调控制能力,吸食毒品后,容易产生精神亢奋、妄想等症状,导致驾驶人判断力、反应速度下降,危险性极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其危害性绝不亚于“醉驾”。在此,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远离“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