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公安局枝柯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做工作 信访人主动来所愿息访
发布:中阳县公安局 时间:2014/8/11 9:12:31
中阳县公安局枝柯派出所民警放弃了双休日,专程多次去信访人杜某家,耐心细致地对杜某就上访一事做工作,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在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该杜于2014年8月3日上午,主动来派出所,写下了息诉罢访书,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杜某于2012年3月在南山煤矿被高某用刀划伤,经中阳县公安局司法中心鉴定为轻微伤。中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执行了行拘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2013年7月,杜某对鉴定不服,赴县、地上访,要求对伤情重新鉴定。后中阳县公安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在上海对杜某的伤情重新鉴定(民警王卫江、武海明同杜某一同前往上海鉴定),鉴定结论仍为轻微伤,派出所将此鉴定结论告知杜某本人。依照有关规定,同一事实案件的鉴定不得超过两次,且此鉴定做出机关为公安部认可的最高权威部门,故公安机关已终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