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切实强化源头治理,按照县局有关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回龙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了督导检查。
民警在检查中注重宣传,将关于严控散装汽油销售的通告以纸质形式张贴于加油站、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并对加油站业主提出相关要求:首先要高度重视,认识到控制散装汽油销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来购买散装汽油的用户,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其次要认真查验客户的有关手续,建立专门台账登记购买人姓名、单位、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
通过此次检查,回龙派出所已向辖区未认真落实索要购买证明的加油站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从而有效提高了加油站散装汽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加油站将散装汽油安全销售管理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