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北张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经查,2014年9月26日下午,南张村村民赵某在北张乡政府给人修车。上河头村民李某嫌赵某没有给其摇车,先和赵某发生口角,后拿起赵某屋内的剪刀将赵某脸部刺伤。
民警接到赵某报案后及时介入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同意一次性付给赵某医疗费及各种费用共计2000元整;过后当事人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及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