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汾阳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5/3/14 9:46:41
   20152214时许,在冀村镇仁岩中学念书的米某因报复同学王某之前打他一事,在期末考试结束当天,叫上蔚某等人在学校附近的巷子里拦住王某,对其进行殴打,恰巧王某的父亲路过,将米、蔚二人抓住,并打电话报了警。

   调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米某与王某本是好朋友,平时上学、玩耍都在一起,因为同时对同班的一女同学心生爱慕,争执之中便产生了矛盾,起初为口头谩骂。有一天王某气不过就打了米某,米某怀恨在心,趁期末考试结束叫上一众好友将王某堵在巷子里进行报复。

   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民警接连走访了米、王二家,说服双方家长要站在子女成长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家长们也清楚孩子青春期性格难免叛逆,做出一些出格的事,为了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双方同意和解。38日上午,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室对打架一事进行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