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9日,临县公安局安业派出所接辖区临县污水厂职工刘某报警称:因琐事其被同厂的职工殴打。
民警赶赴工厂调查得知,2014年10月17日晚21时左右,刘某在临县污水处理厂职工宿舍内其被同厂的职工殴打。
对此情况,派出所民警积极展开调查,经多方询问得知,两人之间原来没有什么意见纠纷,关系也较为可以。近日因一些日常琐事而引发纠纷,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不太严重,且两人都是一个厂的职工,以后还要在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于是民警本着“调解就是执法”的理念,多次对双方劝说,最终在11月17日双方愿意达成调解,两人握手言和,案件终于有了个圆满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