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离石区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在互联网监控工作中,发现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名为“昨晚发生在离石久安路的一幕,警车撞人逃逸连撞数车”等图文信息。民警立即展开网络溯源工作,迅速确定了微信公众平台“**影视工作室”为网络信息源头,与此同时,民警联系交警大队及凤山派出所核实事情的真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7月12日晚23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久安路驾驶警车执勤时,与湖南籍邓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遭到了附近围观的个别群众起哄和阻拦,并怂恿一名精神异常男子堵住警车、120救护车及过往车辆,声称要对警车打砸。凤山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交警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疏散劝导工作后,120医护人员将邓某带往市人民医院检查,邓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mg/100ml(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饮酒驾驶为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 mg/100ml,小于80 mg/100ml),民警对邓某进行了口头教育,将精神异常男子带回派出所后,移交家属将其领回严加看管。
“**影视工作室”负责人冯某当时经过事发现场,将听到的围观群众之言添加个人看法,通过其微信公众平台上传到了互联网,引发网民的大量关注与转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目前,冯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他传播该信息的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责任人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