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传真收到“法律文书” 求助警方识破骗局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5/10/28 16:52:38
      1018下午,周女士带着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命令”的法律文书前往派出所求助。周女士告诉民警,当天她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其配合“上海市闵行公安局”调查一起案件,随后通过传真给周女士发了一份“法律文书”,上面除了周女士的身份信息和照片之外,写着其涉及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件,非法洗钱所得318万元,并让周女士将所有存款转至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称调查结束后会将所有钱款退还,周女士拒绝后,对方又让周女士将涉案银行卡账号及密码告知对方,周女士感到事情重大,挂断电话后立即带上收到的传真件前往派出所求助。

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告知被害人涉嫌犯罪,通过让对方将钱款转至“安全账户”达到诈骗目的,民警指出对方发给周女士所谓的“法律文书”文字、格式、公章等均存在漏洞,并向周女士讲述了电信诈骗常用伎俩和手段,了解情况后,周女士感谢民警对其的帮助,同时表示今后不会相信任何人要求转账汇款信息。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形式办案,更不会以办案名义让群众将财产转移至所谓“安全账户”,一旦接到此类电话,广大市民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报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