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为维护公安执法秩序的正常进行交城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6/3/31 17:13:20
 

近来,随着社会治安环境日益纷繁复杂,一线巡逻民警作为基层执法者,总是在矛盾冲突的最前沿,经常受到不法行为人的辱骂、推搡、殴打的情况。公安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近日,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快速查处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20163152020分许,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交城县天宁街百度网吧附近时,发现有一醉酒年轻男子正殴打一出租车司机。见此情形,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并将该醉酒男子控制,但该男子的暴力行并未停止,突然矛头指向巡逻民警,开始辱骂和恶语攻击现场执法民警,在对其进行依法传唤时,该男子拒不配合,继续辱骂并推搡民警。于是民警果断对其进行了强制传唤,但在强制传唤该男的过程中,又遭到自称是该男子女友的阻拦,辱骂、拖拽执法民警,后被民警传唤回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胡某,交城县西社镇人。女子名叫卫某,交城县天宁镇人。201631520时许,该胡某与卫某饮酒后在乘坐出租车时因租车钱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对司机进行殴打,被巡逻民警发现制止,在民警处置过程中,该二人辱骂、拖拽、推搡我执法民警,严重阻碍了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卫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民警提醒: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神圣不可侵犯,凡是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侮辱、撕扯殴打、拖拽推搡、撒野耍泼、诬告陷害的,警方将加大查办力度,坚决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