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社会治安环境日益纷繁复杂,一线巡逻民警作为基层执法者,总是在矛盾冲突的最前沿,经常受到不法行为人的辱骂、推搡、殴打的情况。公安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近日,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快速查处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15日20时20分许,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交城县天宁街百度网吧附近时,发现有一醉酒年轻男子正殴打一出租车司机。见此情形,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并将该醉酒男子控制,但该男子的暴力行并未停止,突然矛头指向巡逻民警,开始辱骂和恶语攻击现场执法民警,在对其进行依法传唤时,该男子拒不配合,继续辱骂并推搡民警。于是民警果断对其进行了强制传唤,但在强制传唤该男的过程中,又遭到自称是该男子女友的阻拦,辱骂、拖拽执法民警,后被民警传唤回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胡某,交城县西社镇人。女子名叫卫某,交城县天宁镇人。2016年3月15日20时许,该胡某与卫某饮酒后在乘坐出租车时因租车钱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对司机进行殴打,被巡逻民警发现制止,在民警处置过程中,该二人辱骂、拖拽、推搡我执法民警,严重阻碍了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卫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民警提醒: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神圣不可侵犯,凡是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侮辱、撕扯殴打、拖拽推搡、撒野耍泼、诬告陷害的,警方将加大查办力度,坚决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