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县公安局法制科成功抓获一名吸食人员。
2016年9月17日,法制科办案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将涉嫌吸食毒品的康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当场抓获,并将其依法传唤至兴县公安局。经查,康某某系复毒人员,其于6月29日被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责令社区戒毒三年,在社区戒毒期间复吸毒品,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并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兴县公安局依法对康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