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晚19时,汾阳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吕某报警称:其被电信诈骗十万元。接警后,汾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按照公安部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四个一律”的要求,立即做好侦办准备工作。
经查,受害人吕某其于12月9日接到一冒充上海公安民警的电话,对方告知吕某涉及一起诈骗案件,吕某信以为真,并按照对方要求将十万元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后发现被骗。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立即开展受立案、侦查工作。因受害人钱款已在被骗时选择普通转账方式实时到达嫌疑人账户,按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流程,办案民警将嫌疑人账号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破平台请求紧急止付,在省公安厅反欺诈中心的支持下,仅十分钟时间即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账号止付,经查询发现账号内尚有33298.84元未被嫌疑人转移,同步分析该账号流水清单发现12月9日晚19时23分嫌疑人将账户内四万元转移,19时27分该账号被公安部门紧急止付。此次止付工作,是汾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侦破电信诈骗案件工作会议后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首次实战止付,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同时也进一步积累了使用网上作战平台,高效办理电信诈骗案件的经验。
目前,该案的后续侦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办案单位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外地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协作,力争快速破案全力挽回受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