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拟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单位情况公示(hz/015)
发布:吕梁市公安局 时间:2017/1/11 15:25:32
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省公安厅《山西省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有方山县外贸铝矾土加工厂申请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到期换证,经山西省公安厅聘用专家组评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验收、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拟对上述企业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单位资质有疑议,请及时向吕梁市公安局民爆危险物品管理支队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8日)。
联系电话:0358—8310248
附:吕梁市公安局拟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单位情况
吕梁市公安局民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支队
2017年1月11日
吕梁市公安局拟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单位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作业地点
|
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
|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
28
|
方山县外贸铝矾土加工厂
|
方山县峪口镇
|
宗家山村
|
杜永斌
|
赵静
|
赵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