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5日上午9点左右,汾阳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接到群众籍某求助称:其于4日晚九时左右,在汾阳市文湖和朋友游玩时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少量现金和多张银行卡以及社保卡、身份证、驾驶证,根据身份证提示:失主为杏花西堡村人,所以来派出所求助归还钱包。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派出所民警首先对籍某进行了表扬,并根据身份信息提示联系西堡村村长寻找失主,经过近1个多小时的多方寻找,民警终于联系到了失主。后失主来到派出所后,经确认是其昨晚丢失的钱包,并再三对捡到钱包的籍某和热心寻人的派出所民警表达了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