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吕梁市公安机关勇当扫黑除恶主力军,以“零容忍”态度,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强化措施,深入宣传发动,扎实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依法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吕梁市实际,坚决铲除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及其他行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等各类违法犯罪滋生空间,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占运输市场、非法占地、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在交通运输线路上,拦路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12、采取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13、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非法上访人员;
14、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15、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法不犯、恶习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16、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7、黑恶势力“保护伞”。
行动部署
2018年1月24日,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提前谋划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年2月13日,吕梁市公安局成立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林为组长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与《“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方式,细化了举报内容,确定了奖励金额。
2018年2月24日,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就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年3月8日,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当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深入研究分析案件侦办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推进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2018年3月23日,吕梁市公安局专门召开党委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扎实推进工作的6条具体要求。
2018年3月26日,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汾阳推进会。李安林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政治站位要再提高,宣传攻势要再强化,线索摸排要再精细,侦查破案要再深入,整体协作要再发力,督导检查要再加强,工作纪律要再严格,打击成效要再提质,警务保障要再压实,总结提炼要再提升,精准聚焦、协同发力,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2018年4月25日,李安林组织“扫黑办”全体人员及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审核修定近期制定的关于扫黑除恶的16项制度、机制,并安排部署了全市公安机关为期一个月的线索核查大会战,并抽调专人,由副县级干部带队赴各县(市、区)公安局督导线索核查工作。
2018年5月4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暨重点领域线索摸排推进会和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市局副局长杨晋斌通报了各成员单位线索双向移交反馈情况和涉黑涉恶17个重点领域排查通报制度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林就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线索摸排和建立协同作战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5月5日,吕梁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千名民警访百企进千村入万户”平安吕梁建设不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2042 名民警进驻全市1187个农村(社区、企业、厂矿),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线的摸排调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提升全体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2018年5月14日至16日,李安林深入文水、交城、兴县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他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站位要高、措施要实、打击要狠、效果要显的工作思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努力形成“凡黑必扫、除恶务尽”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全力以赴打赢打好这场为期三年的人民战役。
宣传发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吕梁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多措并举,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深入宣传,在全市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月13日,吕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和专门办公室,组建了专业扫黑队伍,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
3月26日至30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厂矿、进市场、进景区的“十进”集中宣传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发放宣传资料80万余份,设置举报信箱367个,悬挂宣传横幅2100余条,张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5万余份。
5月8日至15日,吕梁市公安局拍摄制作了两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片,市委宣传部、市扫黑办专门部署,在全市13个县市区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城区公共场所的63块 LED电子屏上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滚动播出,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
线索摸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全警全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线索摸排和核查工作。14个专业扫黑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的作用,紧紧围绕打击重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摸排核查工作,强力推进部、省、市督办、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战果。
依法打击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各县(市、区)公安局坚决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收集证据,严格审查证据,严格按规定程序审理。
4月10日,吕梁市公安局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法律法规汇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见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机制办法汇编》,为办案民警提供法律指引。
5月23日,吕梁市公安局举办“警营大讲堂”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对两高两部《扫黑除恶指导意见》、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
战果初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8个,抓获团伙成员139人,破获各类案件83起,查封扣押涉案资金17余万元,涉案车辆10部,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