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冬季出行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交口县公安局    时间:2018/12/21 19:41:42

冬季来临,雪、雾、霜等恶劣天气日趋频繁,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给群众出行带来交通隐患。为此,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交通安全出行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一、秋冬季节转换,冷暖空气交替,昼夜温差大,大雾、团雾多发,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浓雾天气应减速、谨慎驾驶,并开启前后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二、冬季时常出现大风降温、雨雪天气,驾驶人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恶劣天气驾驶车辆,要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保持车距,小心驾驶。

三、驾车经过冰雪路面,要缓慢降低车速,控制车辆行经方向,安全平稳通过,切不可频繁变道、强超强抢、猛打方向和紧急制动。

四、冬季恶劣天气较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出行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制动,切莫急打方向。

五、冬季气温骤降,请注意加强车辆安全保养,按期参加机动车检验,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车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灯、喇叭、转向、刹车、雨刷器等部件是否正常有效。要随车携带防滑链、三角铁等防滑设备。

六、出行要安全乘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不要乘坐拼装、报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客运场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切忌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乘车。

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接送孩子时,绝不能一车多人,不得兼带其他幼儿。要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

八、严格遵守乘车“四不”原则:不乘坐证件不全的非法车辆;不乘坐超员违章车辆;不乘坐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酒后、疲劳驾驶等有违法行为的车辆。

九、冬季公路货运繁忙。货运车辆在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切忌不要猛打方向、急踩刹车或者借对向车道超车,更不要边紧急制动边转弯,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十、驾驶车辆时,要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不接打手机,不查看、发送短信、刷微信或聊天,避免影响安全操作的行为。遇恶劣天气行车,驾驶人更应保持精力集中,控制好车速,切忌不要急刹、猛拐,注意文明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