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离石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抓拍处罚告知(2019年2月)】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9/2/28 9:50:46

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请车主及时到政务大厅处理。离石交警温馨提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序号

车型

车牌号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1

小型车辆

晋JPY000

2月15日

宏泰商场门口

2

小型车辆

晋J1A006

2月15日

宏泰商场门口

3

小型车辆

晋JR2508

2月15日

宏泰商场门口

4

小型车辆

晋JU7991

2月15日

宏泰商场门口

5

小型车辆

晋JB4788

2月16日

宏泰商场门口

6

小型车辆

晋JKY012

2月16日

宏泰商场门口

7

小型车辆

晋AX753B

2月17日

宏泰商场门口

8

小型车辆

晋J2M888

2月17日

宏泰商场门口

9

小型车辆

晋JY5000

2月17日

宏泰商场门口

10

小型车辆

晋J6X999

2月20日

宏泰商场门口

11

小型车辆

晋JHR993

2月20日

宏泰商场门口

12

小型车辆

晋JH8108

2月20日

宏泰商场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