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货运车违反市区通行禁令违法行为处罚告知】(十一月)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8/11/2 8:38:29

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请车主及时到政务大厅处理。离石交警温馨提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序号

车型

车牌号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1

吊车

晋JF5886

10月22日

高速东口

2

货车

晋J26901

10月23日

石州桥南

3

挂车

晋DT066挂

10月23日

高速东口

4

吊车

晋J34564

10月23日

滨河南路高崖湾桥南

5

罐车

晋J62301

10月23日

文丰卡口

6

厢车

晋K2Y90挂   

10月22日

北川河西路与西崖底桥交叉口

7

货车

晋AM1055

10月22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

8

货车

晋AC0633

10月22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

9

挂车

晋JH990挂

10月22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

10

吊车

晋J28940

10月23日

北川河西路与西崖底桥交叉口

11

货车

晋J53225

10月24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

12

货车

晋M59835

10月25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

13

挂车

辽CG092挂

10月26日

209国道长治桥西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