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清晨6时38分,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有人报案称:“临县339国道大居村路段躺着一个人,疑是发生交通事故,请出警!”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路面上躺着一个女人,人已无生命体征,旁边有几块大货车遗留下的保险杠碎片散落物,其余没有任何痕迹物证,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通过紧张有序的现场勘查工作。11时20分,民警通过工作,综合各种调查信息,将目标指向一辆晋KL0***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全方位调查,该车肇事司机接到临县交警的电话后,心里防线渐渐崩溃,最终选择投案自首,于是临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方山县将肇事嫌疑人刘某龙连人带车一起带回,司机刘某龙在铁的证据面前供认不讳,交待了犯罪事实。至此,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5小时奋战,成功破获了此案。
刘某龙,方山县人,在2019年11月14凌晨5时许,从家里出发,驾驶着自己购买的晋KL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准备到陕西神木拉煤,6时许行驶到临县城庄镇大居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之疲劳驾驶,看到路面有一个黑影,来不及刹车,直接撞在了路上行走的路人孙某连身上,致孙某连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龙环顾四周,四下无人,天色未明,遂一脚油门逃之夭夭,走了一段路后,感觉害怕,就绕道返回方山。
目前,刘某龙被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