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县局警务督察大队开展人民警察制式警服及其标志使用、管理专项督察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20/12/21 16:11:49

市局下发《关于对人民警察制式警服及其标志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局警务督察大队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县局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局开展人民警察制式警服及其标志使用、管理专项督察。


首先,各单位警服及警用标志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其次,对已经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及时收回警察证、警服及其他专用标志的收回及备案工作情况对于被开除的人员,所发警察证、警服及其装全部收回的情况进行了督察。再次,针对警服及警用标志佩戴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督导检查。是否按照规定配套穿着警服;是否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是否保持警服干净整洁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佩戴公安民警警衔、警号。


最后,对辖区内生产、销售警服、警用器材的商店进行检查,对非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违规着警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此次督查,共出动警力32人次,出动警车10辆次,发现民警存在着装不规范的问题3处,已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