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廿三,农历小年夜,禁燃禁放工作迎来第一次大考,为落实好禁放要求,文水公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1月24日、25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村民贺某、蔚某非法储存并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该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1月25日,城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村民李某、李某某非法储存并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该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1月25日,民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184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25日,我局“五禁"小分队、南庄派出所、孝义派出所民警根据敏感时间节点开展巡查,查获多起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水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年终岁末,春节将至
燃放烟花爆竹
会导致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
破坏大气环境
极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文水公安提醒
文水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