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如炸弹节后处理需谨慎】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5 9:32:02
    春节过后,大部分居民已将春节期间购买的烟花爆竹如数燃放完毕,然而,也有一些市民由于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较多、因事外出或者遗忘等原因而没能在春节期间将烟花爆竹燃放完毕。那么,节后多余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呢? 有居民就提出:

 今天早上收拾东西才发现家里还有几个大烟花没有放掉,买的时候花了好几百块钱,丢掉又觉得可惜,放在家里又觉得不安全,怎么处理比较好?

  今年过年剩下来的几串鞭炮放在车库里,等明年再燃放,安全么?

  ……

    就以上问题,提醒广大居民,随着天气转热,烟花爆竹若存放在家中将成为居民生活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由于烟花爆竹中的化学物质容易因受潮聚热而引发自燃,从而导致消防安全事故。

  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居民应及时处理节后多余烟花爆竹,小编建议大家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如果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

   二、拿到偏僻的地方燃放,而且在燃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三、单位和个人剩余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