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出入境管理部门: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须知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7 9:58:57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研究决定,自201331日起开始实施我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

一、受理范围

本省户籍人员在省内暂住地居住一年(含)以上,可就近在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二、申请手续

   (一)近期照片一张及填写完整的出国(境)申请表;

   (二)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四)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同意出境的意见;

   (五)提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护照的15日内办结,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类签注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再次签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