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身份证办理须知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7/8 10:02:47

广大市民朋友:

众所周知,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与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权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居民身份证的使用与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和普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此,公安民警真诚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注意保护和核对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如目前仍持有一代证或持有的二代证出现损坏、芯片信息无法读取、有效期限面临到期等情况,以及年满16周岁的,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身份证集中受理点办理二代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避免用证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您的配合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