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春色”虽好 小心陷阱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4/3 16:16:11
春色”虽好 小心陷阱
    春天到了,大地回暖,广大市民们往往趁这春暖花开之时四处走走,去踏踏青。不过,一些不法分子也看中了这份“春色”。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需谨慎。  
    一是网上卖“电子门票”,假的!很多人出行前习惯在网上查询一下目的地的相关情况,通常各景区会推出“预订打折”“订餐优惠”等促销活动,但需要警惕的是,不法分子会通过假冒网站、虚假链接贩售假冒优惠券或“电子门票”,诈骗钱财。警方提醒游客:最好在出行前先和目的地联系,询问优惠事宜,避免上当。
    二是陌生驴友结伴出游,危险!当下,随着网络交友的流行,“自助游”“自驾游”以及网络玩家发起的“真人CS”“魔兽游”等网友聚会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骗取网友信任,对网友实施诈骗、盗窃甚至抢劫。警方提醒,网络交友要牢记三点: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谨慎对待对方提出的各种要求,尤其是借钱或见面;参加网友聚会,最好不要一个人,也不要去偏僻的地方,有可疑情况,立刻报警。
    三是半路好心“拼车”,当心!小张和女朋友到一处山区景点游玩时,停靠在山路上的车主主动招呼小张,称自己也是来旅游的,为节省油钱希望能和小张拼车。经过协商,小张付了30元车费。谁知走到一半,车主要小张再交50元,否则就下车,看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路,小张只好同意。警方表示,经过重拳治理,景区门口的“黑车”“黑导游”明显减少,但他们纷纷向景区内纵深,并以“拼车同游”为名骗取游客高额车费。
    警方建议游客:如果自驾车出行,车辆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如果选择拼车,出发前一定要先核实车主和同车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签一份“拼车”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证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