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交城:树立“四个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12/13 16:14:46

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交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以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专、文化多样、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为目标,强化管理,从培养民警树“四个意识”方面着手,促使民警规范执法。  

一是树立群众意识。要求民警冷静、正确地应对执法活动中的各种问题,理性地把握和处理各种情况,在执法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在执法中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让群众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关爱与温暖。  

二是树立和谐意识。要求全体民警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平和的心态来应对局面,准确把握自己的心态,做到怒不变容、辱不冲动,热情不失威严,灵活不失庄重,言谈举止得体有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树立服务意识。从警容严整、言行规范入手,要求民警要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执法质量。  

四是树立法治意识。在完善执法管理上下功夫,细化完善执法流程,要求民警要严格依法办理案件,规范每个执法环节。不断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执法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