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许多中小学生喜欢到水库、池塘等处洗澡游泳。每年因游泳而引发的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我市警方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看管;提醒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防范常识和必要的技能;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重点部位和溺水事故易发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警方建议:夏季游泳最好选择正规的游泳场馆,不要在一些不知深浅、水情复杂的河流游泳。未成年人须在家长陪护下选择安全的区域游泳。此外,在游泳前,要带好游泳圈、浮板等用具,并做热身运动,防止游泳过程中发生抽筋现象。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