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山西户籍居民可在13省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6/9/20 17:13:50

     山西省居民在哪些省可以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日前,为回应广大网友山西省居民是否可以在外省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热烈关切,山西公安新媒体工作室对全国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情况进行了搜集整理,获悉:目前,我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北京、内蒙、 天津 、河北 、吉林、 河南、 安徽、  海南、 广西 、重庆、  江苏、四川、陕西13个省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为方便群众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原有的26个受理点的基础上,在各市矿区、郊区、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增加164个派出所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并于91起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重庆、四川、云南、河南、海南、湖北、湖南、安徽、陕西、甘肃20个省的户籍人口,可在我省公安机关190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一般流程

1证件受理:

外省(市、区)户籍人口在某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受理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受理点派出所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暂不受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2证件制作:

全省所有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统一由省厅制证中心制作。制作完成后要及时邮政快递专包送达到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不开通个人邮政快递业务)。

3证件发放:

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成品证件后完成证件核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