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防寒取暖 交城公安提示电取暖器使用“四注意”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6/10/31 11:10:26
   霜降已过,据省气象台预计,冷空气活跃频繁,多地气温低迷寒意渐浓。面对寒冬的到来,暖宝宝、小太阳、电热毯等取暖设备纷纷“走马上任”,并深得大家的青睐,可是您知道吗?这些“小温暖”的背后隐藏着“大隐患”!近年来,多起因电取暖器引发的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还历历在目,解决取暖问题的时候,温馨提示广大民众使用电取暖器时需注意:

    一是要购买合格的产品,即通过国家认证的3C产品。使用质量合格正规商家销售的取暖设备,认真查看取暖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二是“小太阳”等通电后会发出高热的取暖器,在使用时应远离容易爆炸及易燃物品,要远离沙发、床等家具,以及远离发胶、防晒霜等化妆品及打火机等物品;在使用时不要覆盖任何东西,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尽量不要让小孩和老人单独使用,不用时一定要将电源插头拔掉。

    三是电器取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远离水源,谨防触电。尤其不要在卫生间、浴室等水源多的地方使用取暖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四是电器取暖设备要先拔插头后使用,加热过程中不能带电使用。同时应教给老人、孩子一些关于火灾的防范和自救知识。

    防寒取暖,安全第一,广大民众取暖时,需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