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清理整治城区及周边地区“僵尸车”的公告
发布:石楼县公安局    时间:2018/12/6 11:34:15

目前,我县城区及周边长期停放一些车况很差、无人问津、落满灰尘、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的汽车(俗称“僵尸车”)。“僵尸车”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增加交通压力,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给全县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整顿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石楼交警大队决定自2018年129日起,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僵尸车”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城区所有道路沿线附近范围内、公共停车场及城区周边等场所。

二、整治对象

破烂不堪、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等长期占用公共车位、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的汽车。

三、处置办法

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3日内予以清除。对车辆关系人无法通知的,或者经通知未按期清除的车辆,经固定相关证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相关地点并对有违法行为的车主予以处罚。

四、后续处理

对拖移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