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城区一切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区域,并按要求有序规范停放;
2、任何车辆禁止停放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内;
3、城区主街道闯红灯及乱停、乱放自动抓拍系统已经调试接近尾声,我队将于8月1日开始对违反城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自动抓拍上传取证,实施处罚;
4、对于无牌、无证、挪套号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车辆,我队将组织警力严厉打击,上限处罚。
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