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心与孝义交警大队事故科通过规范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申请、调查、审批及救助款发放程序,实行救助各项手续内部流转,使交通事故救助申请人一次性提供证明资料即可领取救助,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此前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申请社会救助时,往往需要奔波医院、村(居)委、乡镇(街办)、交警队、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费时费力影响办事效率,而且因为救助与不救助、救助多少颇有怨言。为方便救助申请人能快速申请、办理,合理领取事故救助,孝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心与孝义交警大队事故科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被救助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和工作实际,将救助申请、调查、审批及救助款发放整合,制定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及被救助人收款收据》,进一步规范了事故救助基金办理程序。
交警大队事故科指派专人(事故救助管理员)负责接待交通事故救助申请人。只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供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事故救助管理员就向申请人发放《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及被救助人收款收据》,并协助申请人填写。然后由管理员负责将相关资料提交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心。经基金中心去医院、村(居)委、乡镇(街办)调查、核实,核定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不符合规定的,由管理员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由申请人核实后重新申请办理;对符合规定的,由管理员负责在大队内部、分管基金的市领导、市财政局流转后,将救助基金划拨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上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目前新的办理程序已经启动,效果也非常显著,得到了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