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15时许,汾阳市公安局辰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一女子在该市禹门河处欲跳河轻生。
事态危急,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至事发地,并经沿河寻找,发现欲跳河女子,该女子神情恍惚,情绪低落,民警当机立断,将其拉至安全地带。
后该女子被带回至派出所,经民警苦口婆心的开导和劝解,女子终于情绪平复,讲述了其因家庭矛盾,一时冲动,产生轻生念头的事实,并表示今后会积极生活,不会再有轻生的想法。
后来女子被家人接走,其家人对民警迅速出警,热心救助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