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3月17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和吕梁市公安局就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在市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建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参加联席会议,并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揭牌仪式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飚同志主持。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强调,检警双方要聚焦强化认识,打造依法监督的平台,深刻领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与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聚焦同步提升,打造协作配合的平台,努力实现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规范执法能力“双提升”;要聚焦繁简分流,打造提质增效的平台,通过创新工作模式、畅通检警沟通渠道、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方式,共同为建设平安吕梁、法治吕梁作出更大贡献。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文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检警协作配合迈上了新台阶,全市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大意义,与检察机关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要转变监督理念,全面实现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检警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氛围,务求取得实效;要优化和完善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坚持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每周例会制度,检警双方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及时解决办案中的难点、堵点、卡点,全力提升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质效,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作出法治贡献。
期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吕梁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了解说。孝义、汾阳、离石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建立新时代检警关系作了表态发言。
下一步,检警两家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以优质的监督制约保障协作配合,以有效的协作配合深化监督制约,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