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和谐在于点滴汇集,时刻守护方显爱民情深。每一次危难之时,每一个艰难处境,都有岚县公安赤诚守护的身影,群众急切渴望救助的眼神,人民急待守护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都是岚县公安无可推卸的警令。
7月24日6时15分许,李某驾驶鲁QZ4***挂车沿31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37KM+900M处时,由于操作不当驶出道路北侧,撞在路边的土崖上,致使李某和随车人员曹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严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附近村民哄抢该车所载煤块及车辆附属设施,情况十分紧急。岚县公安局党委获悉后,迅速指示就近巡逻执勤的交警大队秩序股民警立即控制现场事态,及时制止了哄抢行为,当事人财产最终得到了保护。
8月8日上午,这辆车的另一名司机秦某送上警旗,对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