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公安局户政科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本着方便服务群众办户、办证的原则,简少办事手续,简化办事流程,推出了四项措施:
一、出生申报户口不需当事人再提供未落户证明。同时,简化审批流程,五周岁以下婴儿出生申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可直接办理;
二、外县(市)迁移户口不需再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三、变更姓名(不包括姓氏)减少了审批环节,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所长一级;
四、及时纠错,对群众申请更正的户口登记错误,存在明显逻辑差错的,不需群众再提供相关证明,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