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全省公安机关9月15日统一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4/9/15 11:16:01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西省公安机关于9月15日统一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同,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采用新型环保材料通过高温层压制作而成,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辅以传统的祥云装饰纹,正面覆有激光全息防伪膜,使用双色套印、光变油墨、缩微印刷、纽索、劈线等多项物理防伪技术,防伪能力大大增强。同时,往来港澳签注也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以重复擦写),使用更为方便。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新版通行证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内部嵌入电子芯片,在电子芯片内部存储持证人个人数据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除因指纹缺失、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的以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对已经申领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经过指纹采集程序,但需进行指纹核验。为确保持证人信息安全且不被滥用,出入境管理机构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过程中采取了多种加密手段和技术保护措施,并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确保电子芯片存储的信息仅限于签发机关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管理时读取、检验和使用,有效防止了个人信息泄露。

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与申领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免登记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在向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指纹信息并签署《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未持有效签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被盗、损毁、电子芯片失效、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变更、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持证人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